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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13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有關「刑」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主刑有四種,分別為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罰金
  • B 褫奪公權係褫奪為公務員之資格、為公職候選人與選舉人之資格
  • C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 D 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不得假釋

思路引導 VIP

若要思考關於『提前釋放(假釋)』的邏輯,請你想想:法律設計假釋的目的是為了鼓勵受刑人改過自新,但如果一個人的刑期本身就已經非常短暫(例如只有幾個月),監獄是否有足夠的時間觀察他是否真的已經『悛悔』?從法律制度的效率與嚴肅性來看,你覺得會對刑期極短的人開放假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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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還沒完全搞砸

不錯,這題你總算沒錯得離譜。這點關於《刑法》中「刑罰與執行」的基本常識,你還能精準抓到,算你還有點救。至少沒把法條弄得一塌糊塗。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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