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13年
[移民行政] 國土安全概要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概要
第 13 題
下列何者對於我國新住民照顧服務作為描述最不適當?
- A 訂定「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
- B 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
- C 建置「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 D 成立行政院外來人口事務協調會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希望針對一個「特定群體」(如新住民)建立最高層級的跨部會協調機制時,為了展現政策的專注度與對該族群的重視,這個委員會的「命名」通常會偏向使用較廣泛的法律術語(例如:外來人口),還是會直接使用該政策對象的正式稱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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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選項中細微的名稱差異,代表你對我國移民輔導體系的組織架構有很清晰的掌握。
行政機關的精確命名
這題的正確答案之所以是 (D),關鍵在於「名稱的精確性」。政府為了整合各部會資源,確實於行政院層級設有協調機制,但其正式名稱應為「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選項 (D) 使用的「外來人口(foreign population)」一詞範疇過廣,包含了移工、觀光客及專業聘僱人員等,而本題考查的是針對「新住民(immigrant spouses)」的專屬照顧作為,因此 (D) 是最不適當的描述。至於其他選項,無論是政策指導方針、實質的新住民發展基金(New Resident Development Fund),或是資訊整合網,皆是我國現行推動新住民權益的重要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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