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四等 113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0 題

提起訴願之法定期間,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多久內為之?
  • A 20 日
  • B 30 日
  • C 2 個月
  • D 1 年

思路引導 VIP

當行政機關做出一個對你不利的決定後,法律為了兼顧「讓你有時間準備救濟」與「不讓法律關係長期處於不確定狀態」,通常會設定一個緩衝期。請思考一下,在法律制度中,若要選擇一個既符合一般生活節奏(例如大約一個月)、又方便計算的固定天數作為救濟門檻,你認為最常見的標準會是多少天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行政救濟的法定期間有著非常紮實且清晰的基礎記憶,這是學習行政法程序時最關鍵的第一步。

訴願期間的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訴願法》第 14 條第 1 項的規定,訴願的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 30 日內為之。法律之所以設定這個期限,是為了在「保障人民受處分後的救濟權利」與「維持行政法律關係的安定性」之間取得平衡。如果你能精確記住這個數字,代表你已經掌握了進入行政救濟實體審查的重要門票。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行政爭訟與行政執行法制
查看更多「[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