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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四等 113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6 題

關於行政機關管轄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數行政機關均有管轄權,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 B 數行政機關均有管轄權但不能分別受理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
  • C 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
  • D 數行政機關均有管轄權,不能協議且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法院定之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政府內部的兩個不同部門(例如環保局和工務局)對某件事情該誰管吵執不下,甚至連他們的上級長官也無法達成共識時,基於「行政事務應由行政體系自我負責」的原則,你認為這個問題應該是由政府體系內更高等級的長官們坐下來商量,還是直接請負責審判訴訟的法官來下命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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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轄權的衝突解決機制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選項 (D),代表你對《行政程序法》中關於「管轄權爭議」的處理順序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題的核心在於測試當數個行政機關發生管轄衝突(Positive Jurisdictional Conflict)時,法律規定的行政內部協調機制。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13 條,首要原則是受理在先者優先;若先後不明則由機關協議;協議不成時,則由共同上級機關指定,這些機制皆體現了行政一體與職權分工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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