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3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司法院釋字第 585 號解釋:「……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上述說明與下列何項憲法原則有關?
- A 權力分立
- B 依法行政
- C 民主原則
- D 比例原則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個分工精細的球隊,教練團被要求各司其職,且規定總經理不可以進入球場直接指揮投手要投什麼球。這種「明確劃分職責範圍、避免某一邊的手伸得太長」的組織設計概念,通常被稱為什麼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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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正確選出了 (A)!你能精準捕捉到題幹中「國家機關職權受憲法保障」與「立法院調查權限制」之間的連動,顯示你對政府體制運作的邏輯有相當扎實的基礎。
權力分立的界限與核心
釋字第 585 號解釋是關於「立法院調查權」極為重要的里程碑。這段話的核心在於強調,雖然立法院為了行使職權(如立法、預算審議)可以進行調查,但這種權力並非漫無邊際。**權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原則的精神,不僅在於相互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更包含對各機關「功能核心」的尊重。當某項職權受憲法保障須獨立行使時(例如司法審判、監察彈劾或考試評分),立法院的介入將會破壞憲法所設定的權力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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