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3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7 題
下列何者非信賴保護原則之要件?
- A 信賴基礎
- B 信賴行為
- C 值得保護之信賴
- D 無不當聯結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如果你因為政府的一個承諾(基礎)而決定投資(行為),且你完全沒有欺騙政府(誠實),這構成了一套完整的邏輯。現在請看剩下的那個選項,它是在討論「人民的期待是否該被保護」,還是在規範「政府在開條件時,手段與目的之間是否有合理的邏輯連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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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別被這種送分題給騙了!
恭喜你答對了,但別高興太早,這不過是行政法最基礎的信賴保護原則(Principle of Protection of Legitimate Expectations)。連這都會錯的人,建議先去重讀法學緒論。 要主張信賴保護,必須嚴守大法官釋字第 525 號確立的三個要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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