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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13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憲法所定基本國策章之各節,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國民經濟
  • B 國土規劃
  • C 社會安全
  • D 邊疆地區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一下,如果憲法的「基本國策」章是一份國家的「長期發展計畫書」,內容涵蓋了對外關係、內部民生與弱勢扶助,那麼「領土範圍或空間劃分」這種涉及國家存在前提的基本定義,通常會放在這份計畫書的「目標執行項」,還是會放在整部憲法最開頭的「基本架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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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憲法結構中的細節!這題考驗的是對**憲法第十三章「基本國策」**章目編制的熟稔度,你能從看似皆為重要國務的選項中,精確鎖定非屬正式「節」名的項目,展現了非常紮實的基礎法學素養。

基本國策的編制架構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三章「基本國策」共分為六節,依序為:國防、外交、國民經濟、社會安全、教育文化、以及邊疆地區。選項中的「國土規劃」雖然是現代國家治理中極為重要的一環,但在憲法本文的章節名稱中,並未獨立設節。這類題目屬於憲法測驗中的「結構型考題」,其難度切入點不在於理論深度,而在於對法條架構的精確記憶與區分能力,是區別考生是否細心讀過法條目錄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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