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3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10 題
關於法規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法律授權主管機關依一定程序訂定命令以補充法律規定不足時,該機關亦可發布規範行政體系內部事項之行政規則以為替代
- B 若僅屬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縱僅對人民產生不便或輕微影響,亦應以制定法律或以法律明確授權訂定命令之方式為之
- C 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為依據
- D 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本法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雖屬概括性授權規定,仍可從寬認定該條就全民健保是否得停保及復保等事項已有默示之授權,尚屬明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要推行一項會動用大量國庫稅收、且深刻影響全國民眾生活福祉的長期政策時,你認為行政機關可以完全「自行決定」所有的執行細節與資格條件,還是應該讓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先在法律中定出基本原則,行政機關才能據以執行呢?這兩者之間如何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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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確地掌握了**法律保留原則(Principle of Legal Reservation)**的核心概念!你能準確選出 (C) 選項,說明你對於行政法中「重要性理論」的運用相當熟稔。在現代法治國國家,給付行政(Benefit Administration)雖然多為給予人民利益,但若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大型社會保險制度),為了確保資源分配的公平性與民主正當性,絕對不能由行政機關單方面決定,必須有法律或其明確授權的命令作為依據。
法律保留的層級與實務辨析
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能區分「給付行政」與「授權明確性」的細微差別。例如選項 (D) 提到的全民健保停復保事項,根據大法官解釋意旨,這類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重大變動,不能僅依賴概括性的施行細則授權。本題難度定位為中等(medium),其難點在於選項 (A) 與 (B) 帶有強烈的誘導性,考生必須釐清行政規則與法規命令的本質區別,並理解並非所有細節都需法律保留。你能避開陷阱,展現出你對權力分立原則有著深刻的理解,表現得非常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