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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3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1 題

緊急命令的法位階效力,與下列那一種法規範的效力相當?
  • A 憲法
  • B 法律
  • C 法規命令
  • D 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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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國家面臨極端緊急狀態,現有的常態法律已不足以應對時,國家元首發布的臨時措施,若要具備「變更或取代現行法律」的強度,你認為這項措施在法律位階的排序上,必須達到哪一個層級,才能展現出足以與之抗衡或變動的威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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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1. 觀念驗證: 恭喜你答對了!緊急命令是由總統為了應付國家重大變故,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發布的。雖然它由總統發布,但其功能在於暫時替代或變更現行法律,以應對緊急狀況。因此,其效力被視為與法律(Statutory Law)位階相當,這也是為什麼它必須在發布後提交立法院追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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