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3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5 題
行政機關不得逕以命令限制人民基本權利,係下列何項原則之展現?
- A 法律優越原則
- B 法律保留原則
- C 比例原則
- D 誠信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權力分立的國家中,如果行政機關可以隨意用內部規章來限制你的自由,而不必經過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審議,這會對人民的權利造成什麼風險?這種「重要事項必須交由人民代表決定」的精神,強調的是權力的『來源』還是權力的『不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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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強算你過關吧。
- 概念澄清: 哼,看來你還不笨,至少辨析行政權界線這點沒錯。所謂法律保留原則(Legal Reservation),不就是那些涉及人民基本權利限制的「重大事項」,行政機關少在那邊自作主張,自己發個命令就想限制?那不行,這權力得「保留」給立法機關,透過法律明訂,或是法律明確授權才行。這很難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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