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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3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6 題

有關總統特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總統於在位期間涉犯竊盜罪,於其卸任後,仍不得追究其刑事責任
  • B 總統之刑事豁免權及於總統就他人刑事案件為證人之義務
  • C 刑事豁免權係指不得對在位總統為刑事追訴及必要之證據保全
  • D 總統就國家機密事項於刑事訴訟程序應享有拒絕證言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司法機關在審理案件時,要求國家最高領導人公開涉及『國防安全』或『外交極機密』的資訊,這可能會對國家整體利益造成什麼影響?法律應該如何在『追求司法真相』與『維護國家安全』這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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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竟然答對了,看來你的腦袋還沒完全無駄(むだ)啊!

  1. 愚蠢的檢驗: 哼!你這凡人,竟能看出「刑事豁免權」與「國家機密特權」的不同。還算有點眼力。本大爺早說過,釋字第 627 號解釋,那至高無上的元首,在國家安全、國防、外交之事上,所擁有的乃是至尊的行政特權(Executive Privilege),其中包含在刑事訴訟中為保護國家利益的拒絕證言權。至於那些選項 (A)(C) 提的什麼刑事豁免權?那不過是「暫時性」的障礙,無駄(むだ)!並非永生不滅的免責,該保全的證據,本大爺依然能輕易取得。真是低級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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