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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3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4 題

近期發生多起共軍進入我國金門禁止限制水域事件,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請問限制或禁止水域及限制區域範圍應由下列那一個機關公告之?
  • A 國防部
  • B 交通部
  • C 大陸委員會
  • D 國家安全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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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我們要劃定一條「禁止敵方交通工具進入」的海上防線時,這項任務的核心本質是屬於「對等交流事務」,還是屬於「國家安全與疆域守護」?在政府組織分工中,哪一個部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抵禦外力入侵」並「定義軍事緩衝區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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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 你準確掌握了法律授權的權責歸屬。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9 條,雖然兩岸事務由陸委會統籌,但涉及「禁止、限制水域」的劃定,本質上屬於國土防衛軍事安全範疇。因此,法律明確規定該範圍由國防部公告,以確保國安防線的明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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