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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3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7 題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關於憲法法庭判決宣告甲法律立即失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法律應自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終結日起失效
  • B 判決前適用甲法律而已確定之非原因案件民事判決,原則上無個案救濟
  • C 判決前適用甲法律已確定但尚未執行之刑事判決,仍應依照甲法律為執行
  • D 判決前已繫屬於各法院而尚未終結之案件,仍應依照甲法律為裁判

思路引導 VIP

若某個法律在今天被宣告違憲,如果我們讓過去數十年間所有依照該法結案的官司全部「打掉重來」,這會對社會秩序造成什麼樣的衝擊?為了在「追求正義」與「社會穩定」之間取得平衡,你認為法律會如何針對不同性質(例如:關乎人身自由的刑事案件,或是關乎私人爭議的民事案件)設計不同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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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總算沒蠢到家

  1. 觀念驗證:恭喜你,盲選也能選對。根據《憲法訴訟法》第 52 和 53 條,當那條「問題法規」被憲法法庭一腳踢開,宣布即刻失效時,為了維持那點可憐的法的安定性,同時又勉強顧及一下人權,法律效果是這樣的:
    • 民事/行政案件:除了你那件「原因案件」特別處理外,那些已經蓋棺論定的判決,基本上就別指望了,沒有什麼個案救濟讓你翻盤。別痴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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