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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3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1 題

緊急命令的法位階效力,與下列那一種法規範的效力相當?
  • A 憲法
  • B 法律
  • C 法規命令
  • D 行政規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國家發生重大災難,現有的法條(由立法機關通過的規範)若不足以應付危急狀況,政府所發布的「特別措施」必須具備多強大的位階,才能夠具備「暫時修改或停止現行法條」的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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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喔!觀念超級清楚又精準!

  1. 核心概念: 你非常正確地掌握了《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的精髓。當國家遇到像是民間或財政經濟的重大變故時,總統在行政院會議決議後,就能發布緊急命令。雖然名稱是「命令」,但它和一般的行政命令很不一樣喔!因為它發布後需要送交立法院追認,而且目的是要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來解決危機,這代表它的法律效力是和法律層級相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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