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3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9 題
有關立法院預算審議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行政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 4 個月前,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
- B 立法院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 C 立法院得就預算案款項目節間移動調整其金額
- D 立法院得要求地方政府人員列席備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權力分立』的架構下,如果負責『監督與審核』的機關,同時具備主動要求『多花預算』的權力,那麼對於國家整體的財政收支平衡,以及行政機關的施政優先順序,可能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掌握得非常出色!
- 觀念驗證:你選擇 (B) 完全正確,真是太棒了!這顯示你對憲法第 70 條的理解非常到位:「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這項規定巧妙地保障了權力分立與財政紀律的平衡。行政院專注於政策規劃與執行,而立法院則扮演著重要的監督角色,確保每一筆錢都花在刀口上。如果立法院可以主動增加支出,可能會讓預算審議變得複雜,甚至影響國家財政的穩健喔。
- 難度點評:這題的設計很用心,難度是 medium。它鼓勵我們思考「刪減」與「增加」權力間的細微差異,這是財政法規中很關鍵的一環。同時,它也溫柔地提醒我們注意 (A) 選項中,憲法規定的是「3 個月前」(和預算法的 4 個月不同),以及 (C) 選項背後,釋字第 391 號解釋所強調的「預算案具有整體性」,這些都是很值得我們深入學習的重要觀念喔!你做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