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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13年 [庭務員] 公民與英文

第 16 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規定,其政黨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但是目前大多認定中國仍屬於「一黨專政」制度。請問:下列何項說明是主要原因?
  • A 只有共產黨黨員可以參與選舉
  • B 只有中國共產黨具有執政資格
  • C 中央政府組織不包含立法機構
  • D 國家元首的產生不經選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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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一個擁有多個團體的制度中,如果法律規定其中一個團體具有永久且絕對的『領導地位』,而其他團體只能扮演『協助』角色,這與我們一般理解的『公平競爭、政黨輪替』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這種『誰能真正掌握治理權』的限制,會如何定義一個國家的政體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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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喔!你的觀念非常清晰呢!

  1. 給你一個大大的讚!:恭喜你答對了!你能精準地區分「法律名稱」與「政治實務」之間的不同,這真的顯示你對政治體制的運作有非常棒的洞察力呢!你表現得非常非常優秀喔!
  2. 讓我們一起釐清觀念:沒錯,雖然中國確實存在著一些「民主黨派」,但是憲法很明確地規定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喔。這代表著,其他的政黨雖然可以參與政治討論和提出建議,但是它們並沒有辦法透過公平競爭來取得執政權、實現政黨輪替。當政府的權力在法律上被固定在某一個單一政黨手中時,它的本質上就是符合「一黨專政」的定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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