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申論題
113年
[法警] 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三 題
A、B 是中華民國人民。A 得知 B 因違反銀行法案件被通緝而藏匿在泰國,欲返國又恐遭羈押,遂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在泰國對 B 佯稱熟識我國司法人員,可安排返國歸案而不被羈押,致 B 陷於錯誤,在泰國陸續支付 A 美金共 4 萬元。嗣 B 從泰國搭機回臺灣,於桃園國際機場入境後為法務部調查局人員逮捕歸案,方知受騙而報案。檢察官對 A 提起公訴,法院以 A 於我國領域外犯普通詐欺罪,無我國刑法之適用,認無行言詞辯論必要,逕諭知不受理判決。請分析法院審判是否合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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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國外犯罪」,請先思考實體法的空間效力(刑法第7條屬人原則)以確認我國有無管轄權。接著進入刑事訴訟法審查:若真無我國刑法之適用,應屬於「行為不罰」的實體無罪判決,還是「訴訟條件欠缺」的程序不受理判決?最後再檢視不經言詞辯論之適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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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 中華民國人民於境外犯普通詐欺罪,是否適用我國刑法?若法院認無我國刑法適用,應諭知無罪判決抑或不受理判決?法院不經言詞辯論逕行裁判是否合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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