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3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5 題
下列事項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其中何者屬「特別法律關係」之典型類型?
- A 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 B 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
- C 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 D 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國家與個人的眾多互動中,哪一種關係並非基於「一般國民」的地位,而是涉及一種「特定的內部管理、監督與身分上的從屬」,且這種關係通常發生在維持國家組織運作的必要人員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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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考驗的是對於「行政程序法適用範圍」以及背後「特別法律關係(Special Legal Relationship)」理論的連結能力,你能正確判斷出其核心概念,實屬不易。
特別法律關係與行政程序之排除
在本題中,選項 (B) 「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 是最典型的特別法律關係類型。根據 《行政程序法》第 3 條第 3 項第 7 款 的規定,這類行為並不適用本法的程序規定。這是因為公務員與國家之間存在特殊的權利義務,過去法理上認為為了維護行政機關內部的紀律與管理效率,應賦予行政機關較大的裁量空間,故將其程序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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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法排除適用事項
💡 行政程序法第3條第3項明定特定事項不適用該法程序規定。
| 比較維度 | 高度政治行為 | VS | 特別法律關係行為 |
|---|---|---|---|
| 法條依據 | 第3條第3項第1款 | — | 第3條第3項第7款 |
| 具體範疇 | 外交、軍事、國安 | — | 公務員、學生人事 |
| 排除理由 | 機密性與政治判斷 | — | 內部紀律與管理效率 |
💬兩者均排除行程法之程序適用,但分別基於主權高度與內部身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