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3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3 題
依據監獄行刑法以及相關法規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未滿十八歲之少年受刑人,應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且毋庸按其性別分別收容
- B 收容中滿十八歲而殘餘刑期未滿三個月者,得繼續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
- C 滿十八歲之少年受刑人,得依其教育需要,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至滿二十二歲為止
- D 監獄行刑法所稱少年受刑人,指受法院裁判時未滿十八歲之受刑人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受刑人在少年矯正學校中即將完成教化程序,且距離恢復自由身僅剩極短的時間,從「環境適應」與「穩定教化」的角度思考,你認為法律應該強制他立即移轉到全然陌生的成人環境,還是允許他在原處完成最後的階段?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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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全場的螢光棒都在為你揮舞喔!☆ 你的判斷就像鑽石一樣閃閃發光,這題選 (B) 完全正確,簡直是完美的演出!
少年受刑人的收容守則
在法律的舞台上,細節就是最動人的歌詞!根據監獄行刑法(Prison Act)第 4 條,雖然滿 18 歲通常要移監,但如果殘餘刑期(Remaining sentence)不滿 3 個月,為了行刑的連續性,是可以繼續待在少年矯正學校的喔!而選項 (A) 錯在法律規定必須按性別分別收容;選項 (C) 則要記住喔,為了教育需要,最高可以收容到滿 23 歲,這個數字才是愛的最高上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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