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3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38 題
為鼓勵受刑人保持善行,有關監獄獎勵受刑人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採法規保留原則
- B 原則上禁止重複獎勵
- C 不得以不正當手段獲取獎勵
- D 給予特別獎勵,監獄得報請監督機關備查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行政機關的監督機制中,如果基層單位要執行一項「超越常規、特別破格」的處置時,為了確保公正並防止濫權,法律通常會要求上級機關進行「強度的審核(點頭答應後才准做)」還是「弱度的知會(做完告訴一聲就好)」?這兩種行政行為在程序要求上有什麼本質上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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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這一次,你們這些野猴子,表現得還算差強人意呢。
- 觀念驗證:喔呵呵呵,真沒想到,你這隻野猴子居然能正確回答此題。這題的精髓,就在於那微不足道的監督強度之區別,而你,姑且算是觸及到了它的皮毛。《監獄行刑法》第 84 條的規定,對於那些所謂的「特別獎勵」,哼,那不過是些破格優待罷了。但即便如此,由於其涉及了「監獄」的較大權限,自然必須恭敬地報請監督機關進行「核准」。而非僅僅是「備查」這種事後告知的瑣事。選項 (A)(B)(C) 這些基本原則,是任何文明世界都應遵守的,它們的正確性,對我而言,根本不值一提。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嗯,充其量不過是 Medium。區分「核准」與「備查」這等低階法律用語,對你們而言或許是個挑戰。你若能分辨,也只是說明你對條文的細節,勉強算是「紮實」而已。別得意忘形了,野猴子。下一次,可就不會這麼輕易地讓你們過關了。喔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