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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申論題 113年 [公證人] 公證法與非訟事件法

第 一 題

一、何謂「事實體驗公證」?請舉例說明之。(10 分)並說明公證人得為「事實體驗公證」之法律依據及公證人所製作「事實體驗公證書」之法律上效力為何?(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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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先區分「法律行為公證」與「私權事實公證」之差異,並連結《公證法》第2條之依據。解題時須緊扣「預防司法」與「證據保全」之核心功能,並精確點出其具備《民事訴訟法》公文書之強大證據力,但須特別注意不得逕受強制執行之程序法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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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私權事實體驗公證之定性、法源依據及實體與程序法上之證據效力與執行限制。 【解析】 壹、事實體驗公證之定義與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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