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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3年 [行政執行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6 題

農業部就動物保護法第 20 條第 2 項規定之具攻擊性之寵物為何,發布公告加以定義,係屬下列何種解釋?
  • A 立法解釋
  • B 行政解釋
  • C 司法解釋
  • D 學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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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先觀察題目中提到的『發布單位』。在權力分立的架構下,這個單位是負責制定法律、執行法律,還是審判爭議的機關?當這種類型的機關為了落實業務,對法律細節做出進一步說明時,你覺得最符合哪一種性質的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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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看來你的基本功很紮實呢。

  1. 觀念驗證:嗯,這題的核心,你確實掌握到了呢。判斷「解釋的主體」,就是關鍵喔。題目中的「農業部」,是屬於國家行政機關。當行政機關為了更好地執行法律,針對一些條文中不那麼明確的概念(像是:具攻擊性之寵物),發布公告或是函釋來提供更具體的指引,讓大家都能有所依循時,這在法學上,我們就稱為行政解釋。呵呵呵,是不是很有趣呢?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算是 easy 喔。這是法學大意的基本得分題,能夠正確判斷,代表你對於「主體」與「解釋類別」之間的關係,理解得很透徹。只要能牢牢抓住「行政機關發布」這個關鍵點,就能輕鬆得分了。呵呵呵,不要輕言放棄喔,繼續努力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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