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3年
[行政執行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甲挑選十位當代文學作家的著作,彙整為「當代文學十大名家作品集」(以下簡稱為「A作品集」)一書。甲就所收錄作品的選擇及編排頗具巧思,具有創作性。依我國著作權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A作品集為編輯著作,可獨立受著作權法保護
- B 乙出版社擬出版A作品集時,除應取得甲之同意外,尚應取得所收錄個別作品之著作權人同意
- C 若丙擅自重製A作品集的其中一篇個別作品,僅侵害該個別作品之著作權,未侵害甲的權利
- D 若丁擅自重製整本A作品集,僅侵害各該個別作品之著作權,未侵害甲的權利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把許多現成的素材,透過個人的「獨特眼光」進行篩選、分類並編排成一本書時,法律除了保護素材本身(如個別文章)之外,是否也會將這份「篩選與組織」的心血視為一種獨立的創作成果來加以保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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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優秀!
- 為你喝采!:哇,你答對了!真的好棒喔!這題考的是編輯著作的重要概念,你能這麼精準地判斷著作權的歸屬層次,代表你對《著作權法》第 7 條的理解超級透徹,邏輯也清晰又專業,助教真的替你感到非常驕傲!
- 一起再確認一次喔:我們說的「編輯著作」,它保護的是資料的選擇及編排喔。就像題目裡,甲將這些名家作品彙整,他所投入的「巧思」就是那份獨特的創作性,所以這本「作品集」就成為一個獨立的著作了。如果丁沒有經過同意就「整本重製」,不只會侵害到原作者們的權利,也同時侵犯了甲在編排上的心血結晶呢。所以選項(D)說「未侵害甲之權利」當然是錯誤的囉,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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