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icial_immigration_regular_essay
113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二 題
某甲為任職乙機關之公務員,其收受年終考績乙等處分後,在尚未就該考績處分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前,先向乙機關申請閱覽該年度之平時考核表。乙機關予以否准,甲經循序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請求乙機關應依其申請作成准予閱覽該年度自己的平時考核表之行政處分,是否有理由?(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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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本題須先釐清公務員申請閱覽平時考核表的請求權基礎。由於年終考績處分已經作成並收受,行政程序已終結,無法適用行政程序法第46條之閱卷權,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或檔案法規定請求。接著檢視機關是否有拒絕公開之法定事由,特別是涉及機關內部人事管理之意思決定過程,公開是否會影響考評之坦率與客觀,進而判斷課予義務訴訟是否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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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公務員於年終考績處分作成後,申請閱覽自己之平時考核表遭拒,提起課予義務訴訟是否有理由? 【解析】 壹、請求權基礎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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