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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申論題 113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

第 二 題

請說明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兒少意見被聆聽權利的意涵?如何將此內涵融入兒童及家庭福利服務?(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連結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第12條的「表意權」(Right to be heard)。需先解釋權利主體、發展性評估等意涵;接著從微視(個案工作)、中視(方案設計)到巨視(政策參與)等層面,說明如何落實於福利服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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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第12條明訂「兒少表意權」(意見被聆聽的權利),其核心精神是將兒童視為具備獨立人格的「權利主體」,而非成人的附屬品。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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