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3年
[建築] 建築結構、構造與施工、建築環境控制
第 8 題
依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訂頒之施工綱要規範規定,使用第I型水泥及不摻任何摻料、淨跨6 m以下之混凝土梁,除設計活載重大於靜載重之情形外,澆置完畢幾天後,可拆除模板?
- A 7
- B 14
- C 21
- D 28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決定結構底部的支撐模板何時可以拆除時,除了水泥的化學特性,為什麼「跨度的大小」與「結構構件的類型(如牆、版、梁)」會成為法規中設定不同天數級距的核心考量?請試著思考,若一段梁的長度剛好處於一般長度與極長跨度之間,其強度發展所需的天數,應該如何與牆柱這類不需承受抗彎應力的構件做出合理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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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強度的發展與拆模標準
根據施工綱要規範第 03310 章的規定,梁底模板的拆除時間主要取決於「跨度」與「水泥類型」。針對使用 第 I 型水泥 且無特殊摻料的混凝土梁,當淨跨度在 6 公尺以下 時,法定的最少養護時間為 14 天;若跨度超過 6 公尺,則需延長至 21 天。這項規定的核心目的,是為了確保混凝土在失去模板支撐、開始承受自重與靜載重前,其抗壓強度已達到足以防止過大撓度或結構裂縫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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