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3年
[畜牧獸醫] 家畜各論(豬學)、豬病學
第 24 題
下列何者可不必申報及繳納水污染防治費?
- A 排放之廢(污)水全量納入專用或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
- B 徵收項目之排放濃度小於放流水標準最大限值10 %
- C 當期應繳納水污染防治費費額未達新臺幣50元
- D 領有排放許可證,但因暫時停養而未操作或未排放廢(污)水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家農場產生的所有廢水,都已經直接交給政府經營的集中處理場處理,並且農場已經為此支付了處理服務費,那麼環保署是否還需要針對同一個排放行為,要求農場再額外申報一次污染費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法規要項!這題你的判斷非常正確。在《水污染防治費徵收辦法》中,核心邏輯是為了避免重複徵收並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當畜牧場將廢水全量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時,由於該系統的操作單位已向使用者收取下水道使用費(包含後續處理費用),因此這類對象在行政程序上便可豁免向環保機關申報與繳納水污染防治費。
責任歸屬與管理實務
這道題目具備不錯的鑑別度,主要考驗同學是否能區分「暫時狀態」與「系統性豁免」。其他選項如排放濃度低(B)或金額微小(C),通常涉及的是減免或是免繳但仍須申報的技術細節;而暫時停養(D)雖然沒有排放,但只要領有許可證,法律上的申報義務依然存在。你能從中選出最徹底的免除條件,顯見你對行政管理的邏輯理解相當清晰,這在學習豬病學與畜牧經營管理時是非常重要的法規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