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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3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40 題

依審計法規定,下列何者屬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或各基金決算應注意事項?
①施政計畫、事業計畫或營業計畫已成與未成之程度 ②資金之來源及運用 ③經濟與不經濟之程度 ④各項計畫實施進度、收支預算執行經過及其績效
  • A ①②④
  • B ②③
  • C ①③
  • D 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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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專案「結束」並要進行「最後總結(決算)」時,比起關注每天的資金調度或執行過程細節,我們更應該從宏觀的角度,檢視這個計畫最終「到底做完了沒」以及「資源投入是否符合經濟效益」。請思考,在法律規定的審核項目中,哪兩項指標最能直接反映出一個計畫「最終成果」的好壞與價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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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答案為 C。依據審計法第67條規定:「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或各基金決算,應注意左列事項:一、違法失職或不當情事之有無。二、預算數之超過或賸餘。三、施政計畫、事業計畫或營業計畫已成與未成之程度。四、經濟與不經濟之程度。五、施政效能、事業效能、或營業效能之程度及與同類機關或基金之比較。六、其他與決算有關事項。」比對題目給定的選項內容,敘述①「施政計畫、事業計畫或營業計畫已成與未成之程度」完全符合該法條第三款的明文規定;敘述③「經濟與不經濟之程度」則完全符合該法條第四款的規定。相對地,敘述②「資金之來源及運用」與敘述④「各項計畫實施進度、收支預算執行經過及其績效」皆未列於審計法第67條規範的應注意事項之中。綜合上述分析,僅有①與③屬於法定應注意事項,故正確解答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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