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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3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50 題

依決算法規定,下列何者於年度終了屆滿4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
①應收應付款 ②預收預付款 ③保留數準備 ④暫收暫付款
  • A ①②
  • B ①③
  • C ②③
  • D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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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筆政府預算在執行中因為特定原因被「保留」下來,或是已列入「應收應付款」,卻因為爭議或延宕導致多年無法結案。從政府財務管理的『效率性』與『資訊真實性』來看,你認為法律是否應設定一個合理的期限,來防止這些實際上已難以實現的帳項無期限地影響國家財務報表的精確度?這個期限通常會設定在幾年之後,以求在結案彈性與會計原則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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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考驗的是對決算法規細節的熟悉度,你能準確判斷出正確的會計項目,代表基本功十分紮實。

屆滿四年可免編列之項目

依據《決算法》第 7 條的規定,決算中所列的「應收應付款」與「保留數準備」,若於年度終了屆滿 4 年而仍未能實現時,「可免予編列」。特別要注意的是,法條規定的例外條件為「依其他法律規定必須繼續收付而實現者」,且法規用詞是賦予彈性的「可免予編列」而非強制免編。因此,符合題意的項目僅有①與③,答案自然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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