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3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9 題
已廢止之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75條第1項規定:「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施行期間自生效日起算五年。」該暫行條例於民國89年2月3日公布。依上開規定,該暫行條例施行至何時?
- A 民國94年2月2日
- B 民國94年2月4日
- C 主管機關公布廢止之日
- D 主管機關公布廢止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失效
思路引導 VIP
若法規註明「自公布日施行」,根據我國法律通則,這部法規並非在公布那一秒就立即產生約束力,而是存在一個幾天的「緩衝期」。請問,如果法規在週一公布,實際上要到哪一天才會正式生效?而當我們確定了這個起算點後,如果法律規定的有效期是五年,它應該在五年後的哪一天正式畫下句點?
法規生效與期限計算
💡 掌握法規「生效日三日規則」與「限時法屆期」之計算邏輯。
🔗 法規生命週期計算鏈
- 1 公布法規 — 2月3日:總統公布條例
- 2 計算生效日 — 3、4、5,故 2月5日生效
- 3 施行期間 — 自 2月5日 起算 5 年
- 4 屆期失效 — 至 5 年後同日前一日(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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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法規明定「自公布日生效」則不適用三日規則,當日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