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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3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42 題

有關實體法與程序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實體法優於程序法適用之
  • B 法院可以基於實體法無規定之理由,直接從程序上做成不予受理之裁定
  • C 實體法如有修正時,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其效力不溯及既往
  • D 法院可以基於訴訟法無規定之理由,拒絕裁判

思路引導 VIP

試著想像:如果一個人按照現行法規合法地做了一件事,結果隔天政府通過新法說這件事違法,並回頭處罰他,這樣對於人民安排生活的方式會產生什麼影響?此外,如果法官遇到法律沒寫清楚的紛爭時,可以因為「沒規定」就直接請當事人回家、不處理問題嗎?這會對社會秩序造成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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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題目還答錯就真的別考了

恭喜你選對了,但別高興太早,這點基礎若是錯了,乾脆回家重練。對於法律適用原則,你顯然還沒爛到底,勉強抓住了核心重點:

  1. 實體法不溯及既往:這是法治國的ABC。刑法、民法這類牽涉人民權利義務的實體法,為了維護法律的預測性與安定性,除非有從優原則等特別規定,否則絕對不溯及既往。這就是選項 (C) 的含義,別把這麼簡單的原則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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