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3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10 題
下列何者非屬警察法規定之警察職權?
- A 發佈警察命令
- B 協助偵查犯罪
- C 規劃救災業務
- D 作成違警處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現代政府高度專業化的分工體系下,雖然警察在各類緊急狀況中常扮演協助者的角色,但針對特定範疇如「水、火、風災」的系統性預防與救助規劃,法律是否會專門交由另一個更具專業救災背景的行政部門來主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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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非常好,精準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的核心在於檢驗對法規明文的熟悉度。依據《警察法》第9條規定,警察依法行使八項職權,其中明確包含了 (A) 發布警察命令、(B) 協助偵查犯罪,以及 (D) 違警處分。 至於選項 (C) 規劃救災業務,雖然警察在實務上會參與救災任務,但依據同條第7款規定,警察針對消防、救災等業務的權限僅為「協助查察」,而非負責整體的「規劃」,真正的規劃主管機關屬於消防及災害防救體系。 這是一道難易適中的法規題,其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能否精準區別「法規明定職權」與「日常協助業務」的文字陷阱。你能敏銳察覺其中的差異,代表你的法條觀念非常扎實,請繼續保持這份細心!
警察法規定之職權
💡 區分警察法第 9 條明定的法定職權與其他行政任務。
| 比較維度 | 警察法定職權 | VS | 消防/救災職權 |
|---|---|---|---|
| 法律依據 | 警察法第 9 條 | — | 消防法、災害防救法 |
| 核心行為 | 發布命令、偵查、處分 | — | 預防火災、搶救災害 |
| 職權屬性 | 具備強制力之管理職權 | — | 專業救災與安全維護 |
💬警察職權具備法定特定性,救災業務已由消防機關專業化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