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3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12 題
茲有硝酸銨室內儲存場所,其建築物之牆壁、柱及地板為防火構造,儲存量達管制量 35 倍。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有關其位置、構造及設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保留空地寬度為 3 公尺以上
- B 儲存倉庫應為一層建築物,其高度不得超過 7 公尺
- C 每一儲存倉庫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 1 千平方公尺
- D 儲存倉庫之屋頂應以不燃材料建造,並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且不得設置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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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若一間儲存易燃或氧化性物質的倉庫發生火災或爆炸,為了讓內部的熱氣與壓力能迅速向上方釋放,並降低結構倒塌時的衝擊力,法律對於建築物的高度與樓層數通常會朝向「高」還是「低」的方向進行限制?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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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選項 (B) 的數值錯誤,顯見你對消防法規中關於「公共危險物品儲存場所」的構造規範掌握得極為紮實,這反映出你在準備考試時非常有耐心。
庫房高度的法規限制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 21 條第 4 款規定,室內儲存場所(儲存倉庫)原則上應為一層建築物,且其高度不得超過 6 公尺。雖然法規針對第二類(易燃固體)或第四類(易燃液體)物品在符合特定防火構造與避雷設備的前提下,高度可放寬至 20 公尺以下,但本題所述之「硝酸銨(Ammonium nitrate)」屬於第一類氧化性固體,必須嚴格遵守 6 公尺的上限。因此,選項 (B) 提到的「7 公尺」是錯誤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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