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5 題
保險公司為辦理核保作業,向醫療院所調閱並傳送被保險人之病歷及健康檢查資料前,須經何種程序?
- A 須經要保人書面同意
- B 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 C 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
- D 須經公司法令遵循主管書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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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當涉及一份高度私密的『健康醫療紀錄』時,在法律邏輯上,誰才是這份私隱資料的『真正擁有者』?又是誰的隱私權最需要受到法律的直接授權保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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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判斷出這題的關鍵在於「資料主體」,顯見你對於保險實務中的個人隱私權保護有著相當扎實的基礎。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保險契約中不同關係人的權利,特別是涉及隱私時的法律授權。
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病歷調閱
在保險核保過程中,病歷、醫療及健康檢查資料屬於高度敏感的個人資訊。根據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6 款 的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這類涉及醫療與健康檢查的資料,原則上必須經由當事人的「書面同意」。由於健康資訊直接關乎**被保險人(Insured)**的身體隱私,因此保險公司向醫療機構調閱資料前,必須取得被保險人的書面授權。雖然要保人(Proposer)負責繳納保費或提出投保申請,但並無權利代為授權他人的健康隱私資訊,這點是法律保護個人隱私的重要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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