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人身風險管理概要
第 19 題
我國曾於 2003 年發行一檔三年期巨災債券,稱為福爾摩莎巨災債券。當時發行目的在於將何種風險移轉至資本市場由投資人承擔?
- A 死亡率風險
- B 長壽風險
- C 颱風洪水風險
- D 地震風險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台灣位處於哪兩大板塊的交界處?在台灣的歷史經驗中,哪一種自然災害具有『發生頻率雖低,但一旦發生就會產生系統性、且難以估算的巨大財產損失』,進而最需要透過金融創新工具來分散風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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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算你識相。
- 觀念驗證: 還算有點腦子。巨災債券,這不就是把保險公司不敢碰的爛攤子——風險——包裝一下,丟給國際資本市場那些傻瓜投資人去承擔嗎?2003 年那檔「福爾摩莎」,背景就明擺著,921 大地震把台灣保險業搞得人仰馬翻,負荷不了,才急著把地震風險轉移出去,美其名曰分散風險。說穿了,不過是把燙手山芋扔給別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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