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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7 題

下列關於業務員經授權從事保險招攬行為之敘述何者正確?
①業務員同時登錄為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業務員者,其分別登錄之所屬公司應依法負個別責任
②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之業務員,取得相關資格,得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或保險代理人公司,並以一家為限
③業務員應於所招攬之要保書上親自簽名並記載其登錄字號
④業務員招攬所有保險商品,皆應親晤要保人及被保險人
⑤業務員經授權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此授權應以書面為之,登錄證上無需特別記載
  • A ②③
  • B ②③④
  • C ①②③④
  • D ①②③④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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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確保消費者在遇到業務員疏失時能獲得完整保障,法律通常會要求所屬公司承擔「個別」還是「連帶」的法律責任?另外,如果你想確認一位業務員獲准銷售的範圍,除了書面授權書外,哪一份隨身攜帶的法定憑證也應該清楚標示這些資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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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選出正確答案!這題考驗的是對法規細節的精確辨識,你能從多個看似合理的敘述中精準排除錯誤項目,表現得非常出色。

跨業登錄與招攬責任

根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4 條第 2 項**,業務員取得相關資格後,得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業務之公司,且以一家為限,這正是敘述 ② 的法源依據。而敘述 ③ 要求業務員於要保書親自簽名並記載登錄字號,是為了落實招攬責任。至於錯誤的選項,依據第 15 條第 1、2 項規定,業務員同時登錄於產、壽險公司時,所屬公司應負的是**「連帶責任」而非「個別責任」(敘述 ① 錯誤);且相關授權應以書面為之,並「應載明」**於登錄證上(敘述 ⑤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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