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 題
下列關於安定基金之敘述何者正確?
①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基本權益,並維護金融之安定,財產保險業及人身保險業應共同提撥資金,設置財團法人安定基金
②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保險業承擔能力定之,並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資本額之千分之一
③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及清算人之負責人及職員,依保險法執行監管、接管、清理、清算業務或安定基金之負責人及職員,依保險法辦理墊支或墊付事項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清算人或安定基金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④保險業因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或承受其契約,致遭受損失時,安定基金得予以低利貸款或墊支,並就其墊支金額取得對經營不善保險業之求償權
①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基本權益,並維護金融之安定,財產保險業及人身保險業應共同提撥資金,設置財團法人安定基金
②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保險業承擔能力定之,並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資本額之千分之一
③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及清算人之負責人及職員,依保險法執行監管、接管、清理、清算業務或安定基金之負責人及職員,依保險法辦理墊支或墊付事項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清算人或安定基金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④保險業因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或承受其契約,致遭受損失時,安定基金得予以低利貸款或墊支,並就其墊支金額取得對經營不善保險業之求償權
- A ③④
- B ①③④
- C ①②③
- D 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個旨在「維護金融穩定」的基金,其資金來源的「多寡」,應該是根據這間公司最初成立時投入的錢(資本金),還是根據它目前在市場上承接了多少保單風險(保費收入)才比較合理呢?另外,當不同性質的保險(如人壽與火險)面臨倒閉時,保險法是傾向讓兩者資金完全混用,還是劃清界線以確保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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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解答為 A(即包含選項③與④),其理由皆可由保險法第143-3條之明文規定獲得印證。關於選項③,依據保險法第143-3條規定:「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及清算人之負責人及職員,依本法執行監管、接管、清理、清算業務或安定基金之負責人及職員,依本法辦理墊支或墊付事項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清算人或安定基金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由此可知該選項對於損害賠償責任之敘述完全正確。關於選項④,同法條亦列明安定基金辦理之事項包含:「保險業因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或承受其契約,致遭受損失時,安定基金得予以低利貸款或墊支,並就其墊支金額取得對經營不善保險業之求償權。」故該選項對於安定基金墊支及求償權之敘述亦符合法規。綜合以上說明,選項③與④之內容均確實契合保險法第143-3條之規範,因此正確答案為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