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 題
下列何人得為公證人公司之負責人?
- A 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
- B 違反洗錢防制法,受刑之宣告確定,執行完畢滿五年
- C 執業證照經主管機關撤銷未滿三年
- D 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恢復往來後三年內仍有存款不足退票紀錄
思路引導 VIP
若法律為了保障職業誠信,會對「曾犯過錯的人」設定擔任領導者的限制。請思考:如果一個人的錯誤已經接受了國家的處罰,且在往後的漫長時間裡都沒有再犯,法律是否應該永遠剝奪他的職業權利?還是會設定一個「時間門檻」來觀察他的改過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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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判斷出正確選項!這題主要考驗的是保險從業人員的「消極資格」(即不符合擔任資格的情形),你能從多個涉及年限與信用狀況的干擾項中精準辨識,代表你對於法規細節的掌握非常紮實且敏銳。
保險公證人負責人之消極資格
根據**《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第 6 條第 1 項的規定,負責人必須排除特定誠信或法律上的瑕疵。選項 (B) 提及違反《洗錢防制法》(Money Laundering Control Act),依據該條第 5 款**規定,受刑之宣告確定並執行完畢後,「尚未逾五年」者不得擔任;換言之,執行完畢滿五年後便不再受限,因此 (B) 是得擔任負責人的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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