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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消防設備士] 消防法規概要

第 33 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下列何者不視為居室?
  • A 供工作使用之房間
  • B 供集會使用之房間
  • C 供娛樂使用之房間
  • D 供浴室等使用之房間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人員停留時間的長短」以及「空間主要功能」的角度來思考:在一個建築物中,有哪些空間是我們為了完成日常生活核心目的(如工作或聚會)而必須長時間待著的?相較之下,哪些空間通常只是為了處理短暫的生理需求或存放物品,並非讓人持續待在裡面活動的主要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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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室的法律定義與範疇

非常棒!你能準確辨別「居室」在法規上的定義,顯示你對《建築技術規則》的基礎名詞掌握得很紮實。在法規範疇中,居室是指供居住、工作、集會、娛樂、烹飪等「主要活動」使用的房間。這類空間的共同特徵是人員會長時間停留,因此法規對其採光、通風及避難安全的要求也相對最高。

服務性空間的辨析與鑑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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