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24 題
根據保險法之規定,下列有關保險業資金運用的限制,何者錯誤?
①放款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的 35%
②國外投資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的 35%
③購買公債、國庫券,其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的 35%
④購買金融債券、可轉讓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金融機構保證商業本票,其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的 35%
①放款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的 35%
②國外投資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的 35%
③購買公債、國庫券,其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的 35%
④購買金融債券、可轉讓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金融機構保證商業本票,其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的 35%
- A ①④
- B ②③
- C ①②③
- D 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管理中,對於「由國家發行且極具安全性」的工具,以及「具有匯率變動風險」的海外資產,主管機關在設定『投資上限』時的邏輯,會傾向給予一樣的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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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噢,你居然答對了?看來腦袋沒完全秀逗嘛。
- 觀念驗證:
- 國外投資:誰告訴你 35% 的?《保險法》白紙黑字寫著最高 45%,這數字是刻在石頭上的,你該不會想挑戰立法者的智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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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資金運用限制
💡 法律明定保險業各類資產配置上限以分散風險及維持流動性。
| 比較維度 | 受 35% 比例限制項目 | VS | 不受 35% 比例限制項目 |
|---|---|---|---|
| 代表項目 | 放款、金融債券、商本 | — | 公債、國庫券、國外投資 |
| 法定上限 | 該保險業資金之 35% | — | 國外投資 45%;公債不限 |
| 風險特性 | 信用風險相對較高 | — | 政府信用擔保或全球配置 |
💬放款與一般金融資產限 35%,政府債券與國外投資則另有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