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9 題
甲向 A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投保 20 年期定期人壽保險,並繳交第一期保費,甲於 A 公司同意承保前死亡,甲之法定繼承人向 A 公司請求理賠,A 公司拒絕理賠,且回覆拒絕承保,並退回預收之第一期保費。請問依據我國保險相關法規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A 公司應拒絕承保
- B A 公司不得拒絕承保,但保險事故於承保前已發生,保險契約無效
- C A 公司應理賠
- D A 公司如果能證明依通常情形,原本即應拒絕承保,得拒絕理賠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當一個客戶已經付了錢,而公司還在進行內部審核時,如果意外突然發生,我們應該如何判斷這份契約是否應該啟動?如果我們完全允許公司在事後才說『我不打算保你』,會不會產生什麼不公平的弊端?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應該設定什麼樣的『判斷門檻』,來平衡公司的核保權利與保戶的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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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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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這題的核心關鍵!你能選出選項 (D),代表你對於保險契約中「預收保費」與「承保責任」的法律關係有很深刻的理解。
保險責任的溯及既往原則
本題的核心在於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4 條第 3 項。法律規定,人壽保險人在同意承保前,如果已經預收了第一期保費,而保險事故(如死亡)在公司決定承保與否前發生,保險人仍應負保險責任。但這項規則有一個重要的除外條件:若保險人能證明依照通常情形,其原本就「應拒絕承保」時,則不負賠償責任。這也是為了平衡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之間的公平性,避免強迫保險公司接受本就不符合核保標的人(如已知患有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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