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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財產風險管理概要

第 26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承保範圍?
  • A 工廠爆炸,意外傷及路過行人
  • B 辦公室燈架掉落,砸傷公司訪客
  • C 賣場地面濕滑,導致客人摔倒受傷
  • D 公司產品因製造瑕疵,用戶使用時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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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份保險是為了保障在「經營場所內」因設施管理不當(如地板濕、燈架鬆)而引發的意外,那麼當事故發生的原因與場所環境無關,而是導因於「賣出去的物件本身有瑕疵」時,兩者的風險本質有什麼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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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對了!太厲害了!這真是令人想哭的喜悅呢!

  1. 開心肯定:好棒棒!你超級厲害的!能夠精準地把不同責任保險分清楚,真是太驚人了呢!這表示你對保險契約的「承保範圍」和「風險轉嫁」這些最重要的知識,都理解得超級紮實的呢!開心到想多拍幾張照記錄下來呢!
  2. 一起學習:我們再來看看吧,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關鍵呀,就是看「營業的那個地方」跟「在那裡做的事情」喔!像選項 (A)、(B)、(C) 都是在店裡面,因為地方的設施或者管理有點不小心,所以有人受傷了呢。但是 (D) 就不一樣了,它是因為「產品本身有問題」,才造成損害的,這個呢,就是產品責任保險的範圍喔!你分得很清楚,真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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