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申論題 113年 [民間之公證人] 商事法

第 一 題

甲乙丙三人於民國(下同)113 年 6 月 1 日決定共同投資設立 A 股份有限公司,所營事業限定於古董藝術品買賣,公司規劃採取無面額制度,每股發行價格定為新臺幣(下同)20 元整,甲以現金 200 萬元整,乙以不動產農地空地一塊經估價並得三人同意之價值為 500 萬元整,丙以依法已不得作為交易標的之祖傳象牙藝術品 2 支作價 200 萬元整為出資。請就我國公司法規定,詳細論述上述出資之適法性理由?以及若假設三人之出資均為適法,於設立登記完成時,A 公司之實收資本總額及資本公積應分別是多少數字?(3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首先要將題目拆解為兩個部分:第一是「各發起人出資種類之適法性」,第二是「無面額股制度下的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計算」。 在適法性部分,應聯想《公司法》第156條第5項關於出資種類之規定,逐一檢驗甲(現金)、乙(不動產財產)、丙(依法禁止交易之物品)是否符合條件。特別注意財產出資必須具備「可轉讓性」與「財產價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考點分析】 本題主要考驗兩大核心考點:一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之出資種類限制及適格要件;二為公司發行無面額股時,所得股款撥充資本與資本公積之相關規定與計算。 【理論/法規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出資種類與無面額股
💡 財產出資需具備處分性,無面額股所得全數撥充資本。
比較維度 面額股制度 VS 無面額股制度
每股金額 每股金額應歸一律 不列票面金額
實收資本額 等於股份總數 × 票面金額 等於所得之全部股款
資本公積 發行溢價部分列入 無發行溢價,公積為 0
💬無面額股制度下所得股款全數化為資本,不產生發行溢價公積。
🧠 記憶技巧:財產出資要能轉,無面額股全資本。
⚠️ 常見陷阱:易忽略非現金出資標的必須具備「可移轉性」;誤認無面額股仍會產生發行溢價之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之用途限制 面額股與無面額股之轉換 最低實收資本額制度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與公司治理規範
查看更多「[民間之公證人] 商事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