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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申論題 113年 [民間之公證人] 商事法

第 四 題

甲向 A 壽險公司(下稱 A 公司)以成年子女乙為被保險人並以甲為受益人,投保人壽保險,A 公司之業務員丙於甲家中處理要保書填寫時,有以電話與在外地讀書的乙通話確認其知悉並同意成為被保險人,並經乙於電話中同意授權甲代乙簽名。甲並填寫信用卡扣款授權書繳納第一期保費,A 公司處理核保時發現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字跡相似,乃詢問甲,甲承認係經乙授權代簽。在甲與 A 公司電話討論前一小時,乙因交通事故在外地死亡,惟甲並不知情。試問:甲向 A 公司申請理賠時,A 公司有無給付保險金義務?(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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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本題需掌握兩個層次的保險法爭點: 第一層次:死亡保險之「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可否由他人「口頭授權代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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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之核心爭點在於:死亡保險契約中,被保險人之「書面同意」是否得以「口頭授權他人代簽」方式為之?次要爭點為:保險人預收第一期保費但尚未同意承保前,發生保險事故之給付責任。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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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保險書面同意要件
💡 死亡保險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口頭授權代簽不生效力。

🔗 死亡保險理賠爭議判定流程

  1. 1 法定要件檢視 — 確認是否具備被保險人對於保額與契約之「書面同意」。
  2. 2 授權方式審查 — 檢視代簽是否具備「書面授權」,口頭授權不符法定形式。
  3. 3 契約效力判斷 — 欠缺書面同意即違反第 105 條強行規定,契約無效。
  4. 4 給付責任排除 — 契約既屬無效,縱有預收保費,保險人亦無給付義務。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保險法第 105 條之立法目的係為防範道德危險,保護被保險人生命安全。
🧠 記憶技巧:死亡保險要書面,代簽也要紙上見,沒紙就是契約廢。
⚠️ 常見陷阱:學生常只討論保險公司是否有預收保費的給付責任,而忽略了契約因欠缺法定書面要件而「自始無效」的根本前提。
道德危險防範 保險法第 105 條撤銷權 預收保費之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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