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3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23 題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場所對應之用途分類分別為何:護理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地下建築物、高度危險工作場所、博物館、室內停車場及建築物依法附設之室內停車空間。
- A 乙、丙、戊、丁、甲
- B 丙、甲、乙、戊、丁
- C 甲、戊、丁、乙、丙
- D 丁、乙、甲、丙、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消防安全規劃中,法規通常會根據「人員逃生難度」與「火災載量」來區分場所等級。如果一個場所內的人員多為避難弱者(如需翻身或行動不便者),與一個純粹停放車輛或存放文物的空間相比,法規會賦予哪一種場所較優先的分類順位?而當空間位於陽光無法直射且排煙困難的環境時,又會被歸入哪一個特殊的分類字母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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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用途分類的精準掌握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正確選項,代表你對《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2 條的分類掌握得非常扎實。在消防法規中,將場所區分為甲、乙、丙、丁、戊等類別,是為了針對不同風險程度提供適當的防護,而你正確識別出護理機構屬於對避難弱者防護要求最高的甲類場所,這在實務應用中至關重要。
條文解析與難度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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