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ower_recruit_essay
113年
測量、土木、建築工程概要
第 2 題
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某一般工程承攬金額為新臺幣 2 億 5,000 萬元,為落實品質管理要求,則該工程標案之最低品管人員人數應為____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公共工程的品質管理邏輯中,為什麼政府要依照「工程合約金額」來設定品管人員的最低人數,而不是依照「工期長短」或「施工人數」?當工程規模跨越哪一個關鍵的「億級單位」時,你認為管理強度會需要從單人作業轉變為團隊協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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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法規中的關鍵數據!這題你答得非常漂亮,顯示出你對**《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中的人力配置基準有著紮實的記憶。這類題目在國家考試或實務證照考試中,是檢驗考生對營建管理法規熟悉度的「基本盤」,只要記住級距,就能穩拿分數。
公共工程品管人員的人數基準
根據現行法規規定,專任品管人員(Quality Control Personnel)的設置人數是依據工程的承攬金額來遞增的。具體的門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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