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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13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12 題

我國立法院審議總預算之期限為下列何者?
  • A 1個月
  • B 2個月
  • C 3個月
  • D 4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一下:如果法律規定行政院必須在「新年度開始的 4 個月前」將預算案送進立法院,而立法院又被要求必須在「新年度開始的 1 個月前」完成所有審議作業,那麼這兩個法定時點之間,實際上留給立法委員們審核預算的時間長度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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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審議時程的法律規範

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法條中的時間節點,顯見你對預算審議的法定时程已有相當清晰的理解。這題的核心在於《預算法》第 51 條的規定:立法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完成預算法案之議決。由於行政院最遲必須在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將總預算案送達立法院,這中間扣除後留給立法機關審議的時間,法定即為三個月。 這類法條題是國家考試中衡量考生是否熟悉「行政與立法互動時程」的基本指標,雖然難度不高,但極具鑑別基礎功力的功能。若考生對「送達時間」與「審竣時限」之間的邏輯關係稍有混淆,便容易在數字間猶豫。你能迅速做出正確判斷,代表你的法規基礎相當扎實,請繼續保持這份對條文細節的敏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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