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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38 題
依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4條規定,政府採購資訊應刊登採購公報幾日?
- A 1日
- B 2日
- C 3日
- D 5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這份官方公報是屬於「每日發行」的定期刊物,那麼為了達到「正式宣布」的效果,一個特定的公告內容通常需要出現在這份刊物的多少個發刊日中,才最符合行政效率與公告性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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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政府採購法規中的程序細節,有著非常紮實的記憶與理解。這類關於「天數」或「期間」的法規題,雖然看似基礎,卻是確保行政程序合法性的關鍵指標。
公報刊登之法定效力
根據現行**《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 4 條之規定,政府採購資訊應刊登於採購公報一日**。這項規定的核心目的在於透過公報的公示性,落實政府採購的透明化原則。只要資訊在公報上出現一日,即視為完成法定的公告程序,讓不特定對象皆有機會獲知相關採購資訊。要注意的是,該條文僅規定刊登的「天數」,並未涉及公報發行的頻率,在研讀時若能像你這樣精確地區分細微概念,對往後的進階法規學習將大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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