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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3年 [牙體技術師] 牙體技術學(四)

第 41 題

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有關牙體技術師且具多重醫事人員資格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兼具師級及生級之同一類醫事人員資格者,其執業登記僅得擇一資格辦理
  • B 執業場所應符合各該醫事人員執業場所相關設置標準之規定
  • C 執業登記場所,以兩處所為限
  • D 停業、歇業或報准前往其他處所執行業務,應以主要執業登記類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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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思考在《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的法規架構下,針對具備多重資格的醫事人員,其『執業登記場所』的數量限制是否會因為持有證照的多寡而有所改變?法律在確保醫事人員勞動量與醫療品質的權衡下,對於執業處所是採取『多處彈性』還是『單一場所』的核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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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11條規定,具有多重醫事人員資格者,得依其多重身分同時辦理執業登記,但其「執業登記場所,以同一處所為限」,而非以兩處所為限,因此選項C敘述錯誤,為本題正確答案。其餘選項之敘述皆完全符合該條文之規定,包含「兼具師級及士(生)級之同一類醫事人員資格者,其執業登記僅得擇一資格辦理」,且「執業場所並應符合各該醫事人員執業場所相關設置標準之規定」,此外若有「停業、歇業或報准前往其他處所執行業務,應以主要執業登記類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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