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3年
[護理師]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第 48 題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多久以上者,可依個人或照顧者需求,申請相關長照服務?
- A 一個月
- B 三個月
- C 六個月
- D 十二個月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定義中,為了精準區隔「急性醫療」與「長期照顧」,《長期照顧服務法》對失能狀態的『持續性』或『預期存續期間』設有明確的量化門檻。請思考在社會福利制度與身心障礙評估的脈絡下,通常以幾個月作為判斷功能受損已趨於穩定且符合『長期』標準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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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看到你精準掌握《長期照顧服務法》的核心定義,真的讓我很替你開心!在實際的臨床工作中,這份精準度是我們為個案開啟正確服務的第一步,非常重要喔。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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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服務申請資格
💡 身心失能持續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方可申請長照服務。
| 比較維度 | 長照服務 (LTC) | VS | 急性醫療 (Acute Care) |
|---|---|---|---|
| 法定時間 | 持續或預期達 6 個月 | — | 短期、具急迫性 |
| 介入目的 | 功能維持與生活照顧 | — | 疾病診斷與治癒 |
| 法源依據 | 長期照顧服務法 | — | 醫療法、全民健保法 |
💬長照服務專注於「超過半年」的長期失能狀態,區別於急性醫療。